第八十二章 三案之移宫案

由于移宫、红刃两案,同时发生,我一时不能并叙,只好分案叙明。
 
话说李选侍因前计不成,恼羞成怒之下,竟非要霸占乾清宫和皇长子住在一起。朝廷大臣都说这样不妥,御史左光斗更是愤然上奏道:
 
内廷有乾清宫,犹外廷之有皇极殿也,惟皇上御天居之。惟皇后配天,得共居之。其他妃嫔,虽以次进御,不得恒居,非但避嫌,亦以别尊卑也。今选侍既非嫡母,又非生母,俨然尊居正宫,而殿下乃退处慈庆,不得守几筵,行大礼,名分倒置,臣窃惑之。且殿下春秋十六龄矣,内辅以忠直老成,外辅以公孤卿贰,何虑乏人?尚须乳哺而襁负之哉?及今不早断决,将借抚养之名,行专制之实,窃恐武氏之祸,再见于今,此正臣所不忍言也。伏乞殿下迅速裁断,毋任迁延!数语未免太激,卒至祸及杀身。
 
这事被李选侍知道后,顿时气得柳眉倒竖,她本想与李进忠商量,打算借议事的名义邀皇长子到乾清宫来。李进忠奉命前往,可刚出了宫门就遇见了杨涟,杨涟迎面就问李进忠李选侍什么时候移宫?
 
李进忠摇着手说:“李娘娘正在大怒呢!让我邀请殿下入乾清宫商议,打算治左御史的罪。”
 
杨涟故作惊讶地说:“错了错了!幸好遇到了我。皇长子现在今非昔比,李娘娘要是移到别宫居住的话,他日自然会有封号。你想想,皇长子渐渐大了,怎么可能没自己的想法?你也应该转告李娘娘,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免得后悔。”
 
李进忠听了默默退下了。
 
眼看着登基的日子越来越近,李选侍移宫的消息却一直没有传出来,一直到登基的前一天,李选侍依然稳居在乾清宫。杨涟忍耐不住,当即挺身而出上奏抗议道:
 
先帝升遐,人心危疑,咸谓选侍外托保护之名,阴图专擅之实,故力请殿下暂居慈庆,欲先拨别宫而迁之,然后奉驾还宫。盖祖宗之宗社为重,宫帏之恩宠为轻,此臣等之私愿也。今登极已在明日矣,岂有天子偏处东宫之礼?先帝圣明,同符尧、舜,徒以郑贵妃保护为名,病体之所以沉重,医药之所以乱投,人言藉藉,至今抱痛,安得不为寒心?惩前毖后,断不能不请选侍移宫。臣言之在今日,殿下行之,亦必在今日。阁部大臣,从中赞决,毋容泄泄,以负先帝凭几辅殿下之托,亦在今日。时不可失,患宜预防,幸殿下垂鉴,迅即采行!
 
杨涟一面上奏,一面催方从哲让他去请李选侍移宫。
 
方从哲竟慢悠悠地说:“再等几天又有什么关系。”
 
杨涟一听急坏了:“还等!天子是不能再回东宫的!李选侍如果今天不移宫,就没有移居的日子了,这种事情怎么能等?”
 
刘一燝、韩爌也正在旁边,也对方从哲说:“明天就是殿下登基的日子,确实不能再等了,我们不如一同去请旨。”方从哲方才和众人一起来到慈庆宫。
 
当时就有太监出来传旨,问明底细后说:“难道不念先帝的旧情了吗?”
 
杨涟在后面听到这话,上前厉声喝道:“国家大事怎么能徇私?你们要是再敢多嘴,看我怎么处置!”杨涟的声音本来就雄厚,加上焦躁至极,更是声如洪钟,一直传进宫中。
 
皇长子命太监传旨,已经请李选侍移宫,让众臣少安勿躁。众人闻言,都站在原地等着。
 
不一会儿,司礼监王安出来对众人说:“李娘娘已经移居到仁寿殿了,改日再迁到哕鸾宫去。现在奉殿下特旨,收押李进忠、田诏、刘朝等人,因为私盗宝藏,特此查办。”刘一燝等人听了都面露喜色,因为王安一向守信,从不说假话来搪塞他们,于是这才都放心地退下。
 
第二天,皇长子朱由校即位,历史上称他为熹宗。熹宗随即下旨大赦天下,改元天启。
 
但是因为神宗七月份驾崩,光宗九月份的时候提出要改元泰昌,可九月十五光宗就驾崩了,现在熹宗的年号和泰昌的年号不免冲突,于是有人提议,削去泰昌不要记载,也有人建议去掉万历四十八年,以今年为泰昌元年,还有人建议以明年为泰昌元年,后年为天启元年。大家议论纷纷,始终无法决定,还是御史左光斗建议将本年八月之前称为万历年,八月以后称为泰昌年,明年为天启元年,这也是最合情合理的办法,众人也都赞成,熹宗也同意了。
 
朝贺过后没几天,御史贾继春忽然给内阁大臣递上了一封奏折:
 
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德曰孝。先帝命诸臣辅皇上为尧、舜,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父有爱妾,其子当终身敬之不忘。先帝之于郑贵妃,三十余年天下侧目之隙,但以笃念皇祖,涣然冰释。何不辅皇上取法,而乃作法于凉?纵云选侍原非淑德,夙有旧恨,此亦妇人女子之常态。先帝弥留之日,亲向诸臣,谕以选侍产育幼女,欷歔情事,草木感伤,而况我辈臣子乎?伏愿阁下委曲调护,令李选侍得终天年,皇幼女不虑意外,是即所谓孝弟之道也。惟陛下实图利之!
 
方从哲等人接到这封奏折,不免左右为难了起来,左光斗得知此事,对内阁大臣说:“这有什么难以抉择的。皇上住回乾清宫,李选侍自然要移宫。但移宫以后就不要再生枝节了,免得李选侍不安。现在李进忠、田诏等人既然犯了法,惩治就是应该的,除了他们以外,将其他人宽大处理,不就是仁孝两全了吗?”可方从哲等人还是模棱两可,左光斗于是将自己的意见上奏熹宗。哪知圣旨下来,竟然痛斥了一顿李选侍,说:
 
朕幼冲时,选侍气凌圣母,成疾崩逝,使朕抱终天之恨。皇考病笃,选侍威挟朕躬,传封皇后,朕心不自安,暂居慈庆,选侍复差李进忠等,命每日章奏文书,先奏选侍,方与朕览。朕思祖宗家法甚严,从来有此规制否?朕今奉养选侍于哕鸾宫,仰遵皇考遗爱,无不体悉。其李进忠、田诏等,盗库首犯,事干宪典,原非株连,卿等可传示遵行。
 
方从哲等人读完谕旨后觉得不妥,就将原谕呈上,并劝熹宗不要大开杀戒。熹宗不听,仍将原谕公布天下。之后熹宗忙着将神宗皇帝、皇后安葬在定陵,追尊郭氏为孝元皇后,尊生母王氏为孝和皇太后。接着又将光宗皇帝、皇后葬在庆陵,发丧、守孝、祭祀,忙得团团转。
 
这时候李选侍已经移居到哕鸾宫了,不料宫内突然失火,幸亏宫内的太监和宫外的卫兵及时从熊熊火光中救出了李选侍母女俩,方才幸免于难。由于这场火是夜里起的,而且发生得突然,屋子里的其他东西根本来不及抢救,全部化为灰烬。
 
宫里的太监担心因此事而被赶出去,于是就造谣言说李选侍母女都已经被烧死了,有的说还没着火之前,李选侍就已经悬梁自尽了,女儿也已经投井。
 
种种谣言从宫内传到了宫外,就连熹宗也有所耳闻,连忙出来澄清事实:“李选侍和皇妹均安然无恙。”
 
贾继春后来又写信到内阁,其中竟然有“皇八妹入井谁怜,未亡人雉经莫诉”等话,给事中周朝瑞说贾继春造谣生事,贾继春不肯承认,双方因此打起了笔墨官司。
 
杨涟担心这样下去会动摇朝政,就将移宫案的始末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一千多字的奏折,替熹宗辩白:
 
前选侍移宫一事,护驾诸臣知之,外廷未必尽知。移宫以后,蜚语忽起,有谓选侍徒跣踉跄,欲自裁处,皇妹失所,至于投井。或传治罪珰过甚,或称由内外交通。臣谓宁可使今日惜选侍,无使移宫不早,不幸而成女后垂帘之事。况迭奉圣谕,选侍居食,恩礼有加,哕鸾宫火,复奉有选侍、皇妹无恙之旨,方知皇上虽念及于孝和皇太后之哽咽,仍念及于光宗先帝之唏嘘。海涵天盖,尽仁无已。
 
伏乞皇上采臣戆言,更于皇弟皇妹,时勤召见谕安,不妨曲及李选侍者,酌加恩数,遵爱先帝之子女,当亦圣母在天之灵所共喜也。
 
熹宗看完此疏后下旨褒奖了杨涟,并再次下诏陈述了李选侍的罪过:
 
朕冲龄登极,开诚布公,不意外廷乃有谤语,轻听盗犯之讹传,酿成他日之实录,诚如科臣杨涟所奏者,朕不得不再申谕以释群疑。九月初一日,皇考宾天,诸臣入临毕,请朝见朕,李选侍阻朕于暖阁,司礼官固请,既许而后悔。又使李进忠请回者,至再至三。朕至乾清宫丹陛上,大臣扈从前导,选侍又使李进忠来牵朕衣,卿等亲见,当时景象,危乎安乎?当避宫乎?不当避宫乎?初一日朕至乾清宫,朝见选侍毕,恭送梓宫于仁智殿,选侍差人传朕,必欲再朝见方回,各官皆所亲见,明是威挟朕躬,垂帘听政之意。朕蒙皇考命依选侍,朕不住彼宫,饮食衣服,皆皇祖皇考所赐,每日仅往彼一见,因之怀恨,凌虐不堪。若避宫不早,则彼爪牙成列,盈虚在手,朕亦不知如何矣。既殴崩圣母,又每使宫眷王寿花等,时来探听,不许朕与圣母旧人通一语,朕之苦衷,外廷不能尽知,今停封以慰圣母之灵,奉养以尊皇考之意,该部亦可以仰体朕心矣。臣工私于李党,不顾大义,谕卿等知之,今后毋得植党背公,自生枝节!
 
圣旨下来后,御史王养浩等人,又上奏说“殴崩圣母”四个字,有伤先帝的盛德,不应该写进圣旨里,垂示后世。熹宗没有批复。
 
还有那些与贾继春同党的人,纷纷诋毁杨涟勾结王安,企图为自己加官授爵,杨涟气不过于是就辞官回乡了。
 
不久,贾继春出外巡查江西,并且驰奏自明心迹。熹宗降旨严厉责备,第二年又以贾继春擅造入井雉经等语,将其放归田里,永不再录用。后来魏忠贤专权,假托熹宗诏命封李选侍为康妃,不过这都是后话,我们后面再详细叙说。
 
唯有李可灼呈入红丸一案,在光宗刚刚驾崩的时候,已由方从哲拟诏赏给李可灼五十两白银。算是酬谢他送命的功劳。大臣们对此都颇有不满,议论纷纷,抱怨说,李可灼误下猛烈药剂,没有受到惩罚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奖赏他?御史王安舜首先上奏极谏道: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先帝之脉,雄壮浮大,此三焦火动,面唇赤紫,满面火升,食粥烦躁,此满腹火结。宜清不宜助,明矣。红铅乃妇人经水,阴中之阳,纯火之精也,而以投于虚火燥热之症,几何不速之死乎?然医有不精,犹可借口,臣独恨其胆之大也。以中外危疑之日,而敢以无方无制之药,假言金丹,轻亦当治以庸医杀人之条,乃蒙殿下颁以赏格,臣谓不过借此一举,塞外廷之议论也。夫轻用药之罪固大,而轻荐庸医之罪亦不小,不知其为谬,犹可言也,以其为善而荐之,不可言也。伏乞殿下改赏为罪,彻底究办!
 
奏折中只说李可灼误诊,即便提到了推荐他的人,也没有指名道姓,没什么激烈的言辞。方从哲只好又改夺李可灼一年的俸禄。
 
熹宗即位后,御史郑宗周再次弹劾崔文升的罪状,方从哲又拟旨命司礼监查处,于是御史冯三元、焦源溥、郭如楚,给事中魏应嘉,太常卿曹珖,光禄少卿高攀龙,主事吕维祺交相弹劾崔文升、李可灼的罪状,并说:“方从哲徇私枉法,国法何在!”给事中惠世扬竟然还列出了方从哲的十大罪状,其中有三条是杀头大罪。
 
他在奏折中写道:
 
方从哲独相七年,妨贤病国,罪一;骄蹇无礼,失误哭临,罪二;梃击青宫,庇护奸党,罪三;恣行凶臆,破坏丝纶,罪四;纵子杀人,蔑视宪典,罪五;阻抑言官,蔽塞耳目,罪六;陷城失律,宽议抚臣,罪七;马上催战,覆没全师,罪八;徇私罔上,鼎铉贻羞,罪九;代营榷税,蠹国殃民,罪十。
 
贵妃求封后,举朝力争,从哲依违两可,当诛者一;选侍乃郑氏私人,从哲受其宫奴所盗美珠,欲封为贵妃,又听其久据乾清,当诛者二;崔文升用泄药,伤损先帝,廷臣交章言之,从哲拟为脱罪,李可灼进劫药,以致先帝驾崩,从哲反拟加赏,律以春秋大义,弑君之罪何辞,当诛者三。
 
如此尤任其当国,朝廷尚有法律耶?务乞明正典刑,以为玩法无君者戒!
 
读者诸君,你想方从哲还有人心,到了此时,还有什么脸面在朝执政?他当即上奏辞官,直到第六次上奏,熹宗才命他为中极殿大学士,赏了银币、蟒衣,允许他辞官。
 
方从哲辞官之后,崔文升、李可灼两人始终没有被加罪。御史焦源溥、傅宗龙、马逢皋、李希孔,光禄少卿高攀龙等人又先后弹劾崔文升、李可灼两人。
 
没过多久,礼部尚书孙慎行弹劾李可灼进献红丸一事,并说方从哲谋逆。未免有些夸大其词了。
 
李可灼进红药两丸,实原任大学士方从哲所进。夫可灼官非太医,红丸不知何药,乃敢突然进呈,昔许悼公饮世子药而卒,世子即自杀,春秋犹书之为弑,然则从哲宜何居?速引剑自裁,以谢先帝,义之上也。合门席藁以待司寇,义之次也。乃悍然不顾,至举朝共攻可灼,仅令罚俸,岂以己实荐灼,恐与同罪,可灼可爱,而先帝可忍乎?纵无弑之心,却有弑之事,欲辞弑之名,难免弑之实。即有百口,亦无能为天下万世解矣。陛下以臣言有当,乞将从哲大正肆放之罚,速严两观之诛,并将李可灼严加考问,置之极刑。若臣言无当,即以重典治臣,亦所甘受,虽死何辞!
 
这道奏折被呈上去后,熹宗下旨让群臣合议,大臣到了一百一十多人,都认为原奏说得对,想加罪给方从哲。只有刑部尚书黄克缵,御史王志道、徐景濂,给事中汪庆等人维护方从哲,方从哲也上奏反驳,为自己辩白,熹宗于是命内阁大臣再次商议。
 
大学士韩爌、吏部尚书张问达、户部尚书汪应蛟等人详细写了红丸案的始末,大意是说:“李可灼自己申请献药,是先帝召问了他,并命他尽快制药,不但方从哲制止不了,臣等也没能阻止,所以现在方从哲坐罪,臣等也应该连坐。只是方从哲一开始赏赐李可灼,后来又罚了他的俸禄,论罪太轻,无法安抚人心,皇上应该将方从哲夺官。至于李可灼,他罪不至死,崔文升先进献凉药,罪过比李可灼更重,应该予以重罚,以泄公愤。”熹宗于是下旨将李可灼发配戍边,崔文升流放南京,方从哲不予以加罪。
 
孙慎行见公论难平,只好告病回乡。
 
后来尚宝司少卿刘志选反过来弹劾孙慎行诬陷先帝和皇上,熹宗于是将李可灼释放了。熹宗为何出尔反尔呢?原来,熹宗即位以后宠信魏忠贤,李可灼、崔文升等人于是就向魏忠贤行贿,魏忠贤权势熏天,什么事他不能做主?何况只是赦免崔文升和李可灼?我听说当时有位道士作了这样一首歌:
 
委鬼当头立,茄花满地红。
 
顾名思义,委鬼二字,合起来就是魏字,可茄花二字又该如何解释呢?敬看下章。
 
移宫案和红丸案一直众说纷纭,直到明朝灭亡。但说李选侍是下一个武氏,李可灼有谋逆之心,未免也太过苛刻和偏激了。方从哲之过在于模棱两可,熹宗过分指责李选侍的过错,不留余地,对崔文升和李可灼的态度却不明确,先抓后放,如此昏聩,不值一提。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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